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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路透社》——中国“限塑令”即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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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0日 点击数:
 

遏止“白色污染”,中国政府《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6月1日,这个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将实行一项禁令,禁止生产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由此,中国将与包括爱尔兰和孟加拉国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国家一起,努力改变购物者的习惯。除了新鲜食品和熟食,商家将不得向购物者提供免费塑料袋。违法者将面临罚款,商品可能被没收。

根据官方数字,中国13亿人平均每天使用的塑料袋高达30亿个,为生产这些塑料袋,中国每年要消耗3700万桶原油。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占峰估计,这个禁令会产生好的作用。马说:“国内塑料袋的需求会明显下降,从一年160万吨降至约110万吨。”

随着禁令生效的日期日益临近,塑料袋生产商已经感受到压力,有的甚至停了业。但当地非政府机构“自然之友”的宁荣菊说,一切都将取决于新规定的实施力度,尤其是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她说:“法律的执行和监督将决定塑料袋的未来。” 一位6岁男孩的妈妈小玲说,她的家庭已经养成了用尼龙购物袋的习惯。但她对“限塑令”的推广也持怀疑态度。她说:“消灭超薄塑料袋需要很长时间。”

中国的塑料加工商正努力应对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飞涨、人民币汇率上升和出口退税结束等带来的挑战,而“限塑令”是他们遭受的最新打击。

中国的塑料袋生产行业十分分散,几乎每个省都有工厂。浙江台州是一个主要中心。台州市塑料行业协会说,台州有1万多家塑料产品生产商,年销售额高达400亿元人民币。该协会的负责人陈家增(音)承认,只要能赚钱,“小工厂可能不顾规定,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袋”。

台州市新兴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正考虑转而生产其他塑料制品。该公司有300名雇员,年销售额约为1500万元,主要来源是塑料袋。公司的销售经理苏萧冰解释说:“新政策将使塑料袋变得更贵。到时候我们不再有价格优势。”

大公司对非法竞争同样感到担心,例如河南省的辉强(音)公司,它生产的塑料袋符合新的国家标准。一位姓薛的销售经理说:“如果对超薄塑料袋仍有需求,我们担心小型地下工厂会继续生产。我们可能因遵守规定而失去市场份额。”

5月28日下午,在中国一些大型超市和便利店,消费者看到了贴出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落款是6月1日)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并欢迎自带购物袋前来购物。

如需购买购物袋,收银台处提供可以反复使用的塑料购物袋。通知说大号塑料袋售价每只0.3元,中号塑料袋每只0.2元。超市收银员告知,目前只是提前通知,还没有正式停止供应塑料袋。而在大润发超市的“禁塑令”通知里,6月1日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后,若购买塑料袋则为0.5元一个。

据了解,乐购、沃尔玛、北京华联、家乐福等超市的收费塑料袋价格目前依然在制定之中。内部人士透露,目前没有出台具体价格,是因为都有各自的标准,对于这些全国、国际连锁的超市来说,其总部会有一个最后的定论的。

为此,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根据《办法》,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以下行为: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否则将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
 
《办法》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 

《办法》指出,所称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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