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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刊] 坐而论“道”新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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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4日 点击数:
 

5位新阶层人士代表,北京“两会”上曾高调亮相。作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最新受益者,他们是游离出了社会的大多数群体,成为体制外的富人阶层?还是以更大的社会责任感,用他们的财富和智慧去影响着历史的进程?

刘迎霞,中国最年轻的女富豪,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2年,她从部队转业,组建了翔鹰装饰公司,成为黑龙江省政府重点支持的60家企业之一,员工1400多人,固定资产近3亿元。

刘红宇,女,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13000多名律师唯一的市人大代表。每年两会,她都会提出七八项议案或建议,而且为落实这些议,东奔西走、仗义执言,人称“小钢炮”。

徐冠巨,男,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85年底“一场怪病逼上梁山”,为了治病还债,2000元创业,短短20年间,企业产值已即将突破百亿。这个集团有一个“只有付出不求回报”的项目——艺术团,至今演出场次已达2000余场,观看和受教育群众达1000多万人次。

王健林,男,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创造足坛神话的房地产大亨。大连万达队——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冠军王”,令老东家万达集团扬名天下。

韩方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身为投资银行家的他认为,新阶层人士除了捐款、积极从事慈善事业,还应该包括对国家的民主政治有所担当,要积极参政议政。
 
问题(Q):对于缩小贫富差距问题,作为社会新阶层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刘迎霞
:先富起来的新阶层,应该首先承担社会责任,首先在自己的企业范围内落实和响应国家要求消除贫富差距的各项政策,同时在办好企业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光彩扶贫事业。不是光捐助几名学生,办几所希望小学,更重要的是还要把我们的技术、产品、质量、管理带到最落后、最边远的地区。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新阶层人士投身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富裕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Q:如何看待司法不公的问题,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刘红宇
:对于律师来说,最渴望的就是司法公正,最希望立法完善。我所接触到的律师都是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技能,也是希望在公正的司法环境中间,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但是任何行业都有害群之马,律师行业也有害群之马,因为律师的职业本身就是与权力打交道。我们知道,古今中外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有腐败。

在行业内部,对于律师这些害群之马,我们的律师行业协会从来就不护短。以北京为例,早在十年前就严格规定了律师方面的管理规则,通过听证会等机制,对所有违规违法的律师进行处理,包括公开谴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

司法不公这个问题有非常复杂的背景,我希望公正的司法应该由法官、律师和全社会共同遵守。我举双手支持政府反贪污的决心,更加支持律师行业协会严厉的监管手段。

Q:海归是如何看待西方式民主,比如新闻监督、司法独立,还有多党政治?如何看待新阶层的政治参与和中国民主?

韩方明:民主是人类社会、人类文明社会的共同追求,而不只是属于西方社会,中国的人民民主制度是包括新阶层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中国的民主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的民主。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进步,包括新阶层在内的公民权力意识日益崛起,政治参与愿望十分强烈。新阶层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的参与是社会全体公民参与的一部分。

Q:如何评价中国民营企业家现在的诚信状况?关于诚信建设何建议?

王健林:根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官方数据,民营企业在2007年GDP占全国GDP的一半,纳税也占了将近50%。从总体上来说,它的纳税额和经济总量是相吻合的,所以,民营企业这个群体不存在多数偷税漏税的问题。

至于个别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为了发展,不择手段、官商勾结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在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已经脱离了这个发展阶段,有的民营企业发展很快,都很遵纪守法,甚至有的已经参与了国际竞争,像联想、华为等等。

对于民营企业建设提四点建议:第一,要生产过硬的产品,靠能力来赚钱。第二,守法经营,靠规矩来赚钱。第三,保护消费者利益,靠品德来赚钱。第四,重合同、守信用,靠信用来赚钱。既要追求财富的品质,又要追求财富的数量。

Q:首批新阶层的政协委员,是通过什么样的程序选出来的?经济实力是不是很重要的方面?

王健林:政协委员是通过协商产生的,不是选举产生的。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代表,肯定经济实力和基础是一个方面,但也不是实力好了就行。我认为大概有三个方面:一个是经济实力是基础;第二,要有比较良好的社会形象,没有偷税漏税,现在被银行告状,要还贷款,选举的可能性不大;第三,政协委员是协商产生,可能还要考虑代表性,每个省、每个民主党派可能都差不多。

Q:新阶层都是比较富裕的阶层,会不会为穷人说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会不会对一些小企业有影响?

刘迎霞: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绝对不能仅仅为富人说话,当前中国的主要矛盾是贫富差距过大,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过大。要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主要是靠政府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建立全国统一的履盖城乡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

作为民营企业,我们绝对要守法经营,绝对不能为富不仁,要更多地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更多地关注贫困群体,积极反映他们的诉求,认真履行一名政协委员的历史使命。

中国有550多万家企业,89.6%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包括宏观调控的“双防”政策,我们都非常关注。总体上来看,宏观调控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对中国整个经济发展是不矛盾的,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以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环境更艰难了,所以宏观调控要松紧有度,不能一刀切,确保中小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要求我们企业调整好产业结构,练好内功,降低成本,加强管理,顺应时势,办好自己的企业。

刘红宇:新阶层可能是一个富人阶层,我作为律师中的一员,我还不完全认为这个概念很准确,以北京地区律师为例,有16000多名律师,以2007年为例,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律师超过70%(含税)。

律师是市场经济的人,在服务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首先要为自己的生存奔波。但中国律师在法律援助中间是非常踊跃的,很早司法部就成立了法律援助基金。全国律师协会和各地律师协会也成立了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基金还专门成立了农民工援助基金会,专门为农民工服务。比如我本人来自三峡,三峡地区移民后还有许多移民问题,我提出要求增加产业投入、增加政府的关注。

Q: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里,有200位民企老总,其中差不多一半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现在中国正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房产老总的社会责任是什么,该如何履行?

王健林
:你说200名政协委员是民企老总大概是不错的,但是一半来自房地产,这个数字肯定是错的。尽社会责任不是房地产的要做,搞制造业的就不管了,搞律师的就不管了?这是不对的。社会责任应该包括民营企业家,是所有的企业家共性的问题,都应该去做。

民营企业家怎样承担社会责任,我的理解:第一,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第二,和谐的关系,包括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上下游关系要和谐,再一个是内部和员工的关系;第三是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负责;第四,慈善捐助、扶贫济困;第五,传承文明,一个优秀的民营企业家、社会责任人,还应该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起更好的作用。政协委员,还要起到参政议政,为民呼吁,这也是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

Q:新阶层在政协的对外友好方面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

韩方明
:新政协不仅在对外友好方面发挥作用,我相信在各个政治领域都会发挥作用,比如在政协的对外交流领域。

我过去一直在香港生活,我有海外的经历,因此对国际问题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和了解。所以在担任十届政协委员期间,我提了很多提案,都是和外事相关的。这次新阶层安排进入“对外友好交流”,表明了新阶层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甚至在外交这样的重大领域都可以倾听来自新阶层的声音。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是人民政协进一步开放的一个标志。

Q:新阶层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何看法?

徐冠巨: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非常必要的。与此同时,中国国家大,情况也复杂。中小企业是绝大部分,我曾建议《劳动合同法》晚点执行。99%的中小企业现在有难处,我认为就业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如果关门了,就业没有了,民生保障就没有了。能不能花三五年时间有一个过渡,反过来也是促进就业。

刘红宇:《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采用技术倾斜的手段,更加细化的去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就是说把合同看得更加重要,劳动关系要以纸介的合同关系作为基础,在仲裁中便于取证,便于双方有依据可以进行沟通,双方协商的结果就是合同的结果。新《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大法是相对比较原则的,最终出台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这个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

Q:在社会公众的眼中,新阶层是游离于普通人群之外的社会群体,应该如何拉近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

王健林:新阶层游离于体制之外,我不太认同这个观点。全国好几千万新阶层,官方统计的数据是6000万到7000千万,包括企业家、律师、医生、会计师等很多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所有阶层的一个部分。很多新阶层的人原来就是普通老百姓转过来的,有些是官员,还有解放军转业的,我就是当兵转业做企业家的,我没有感觉到我们这个阶层是完全跟社会脱离的。

至于说和普通老百姓有距离,我觉得说有距离,可能也有点距离,这是很正常的。社会发展当中出现了贫富差距,现在贫富差距在中国,在发展中国家来讲是比较高的。要完全和老百姓融为一体,不仅做扶贫,还包括做教育,还包括创造就业的机会,更多的是老百姓能够解决就业。其实,现在中国的老百姓是不是真正存在仇富现象,现在还不敢肯定,我不认为现在真正存在仇富的现象。

[潮海拾笔]

一、新社会阶层的八大特征
1、许多人是从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分离出来的。
2、他们中相当部分是知识分子。
3、他们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领域。
4、该阶层聚集了中国大部分高收入者。
5、职业和身份具有较大不稳定性。
6、他们的政治诉求逐步增强。
7、他们中绝大多数是非中共人士。
8、新社会阶层具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通往新阶层之路

1、教育公平
前不久,美国哈佛大学宣布从次年秋季开始,将取消实行了30年的“提前录取”政策。该校校长说:“提前录取使本来就有优势的人更占优势,有经济实力和复杂背景的高中生常借以增加录取机会,少数族裔和来自农村、外国及教育资源贫乏的高中生则失去了这些机会。显然,是马太效应破坏了教育机会平等。”表明了它在意效率、在意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在意公平、更在意社会责任。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国民教育在“总量”上取得突飞猛进的成果、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双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个棘手的难题——“结构”方面的公平显失。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人们接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西部偏远省区孩子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公平就学的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人口约3000万的甘肃只有十几所本科院校,而在东部的江苏省,7000多万人口却有100多所大学。与此同时,当前中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已超过1亿人,如何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急速增加造成的流入地教育资源短缺,以及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难以提高等问题,已刻不容缓。

2、迁徙自由
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一直是公众期许甚高的话题。1958年1月9日,一个极为平常的日子,却深远影响了中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中国人的命运。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正式颁布,从此,中国的几亿农民被束缚在农村土地上,丧失迁徙自由至今已经长大半个世纪。
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业持续几十年为国家发展铺路,帮助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时至今日,当国家发展到一年GDP总量逾24万亿元的时候,城乡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被称作世纪难题的“三农问题”背后,是日益不合时宜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迁徙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基本权利,不应有歧视,这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这是不容置疑的,是讨论问题的前提”。

3、消除就业歧视
就业乃民生之本,平等就业权无疑是实现民生之本的必要条件。要想在全社会普及人人平等的就业观,需要政府率先垂范。以政府的表率作用,纠正社会上的就业歧视现象,消除就业歧视。用法律来防止就业歧视并加强执法,无疑是消除就业歧视的一个重要途径。
然而在中国,近些年反就业歧视的实质性进步还很有限。即使是《就业促进法》,对反就业歧视也不过只作了点到为止的原则性规定。而对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形式、受歧视就业者的权利救济、对有歧视行为单位的制裁等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很难想象一部没有威慑和强制力量的法律会有多少人去遵守,只有明确了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让就业歧视者付出“代价”,才是遏制就业歧视,保障新阶层利益的有效之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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