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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刊] 中国税负称冠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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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8日 点击数:
 

尽管《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遭到中国官员和专家的驳斥,甚至是嘲弄,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隐性“进贡”确实让中国个人和企业痛苦不已。

随着美国《福布斯》杂志今年4月出版其一年一度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版,中国大陆税负到底高不高的问题再度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今年,在受调查的66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的痛苦指数高居全球第五、亚洲第一。而中国的其他两个地区,香港则排名倒数第五,台湾也名列第53位,都属于税负痛苦指数较低的地区。

根据《福布斯》最新调查,中国大陆的六项指标的总和为152,仅次于法国、荷兰、比利时和瑞典,为全球税负第五痛苦的国家。日本痛苦指数为122.4,是亚洲税负第二痛苦的地区,在全球则排名第16。名列痛苦指数前20名者,大多是欧盟地区的国家。

至于税负痛苦指数最低的国家,前两名都来自中东地区,分别是卡塔尔和阿联酋,指数分别为12.0和18.0。香港总分41.5,是痛苦指数第三低的地区。台湾指数为80,新加坡79.5,分居53和54名。

针对这项调查结果,《福布斯》指出,虽然中国大陆的税负痛苦指数与去年持平,但当这个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体的其它价格都在上涨之际,税负将成为更重要的一个经济观察因素。

《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去年曾引来中国官员的反击,但《福布斯》在今年的调查中仍指称,中国至今仍是最糟的税率“违法者”。去年该调查中曾指出中国赋税制度有8项值得改进的地方,但从去年中国的税收来看,显然问题仍在。2007年中国的税收增长超过30%,远远超过其11.4%的GDP增长。

福布斯税负排行榜纯属娱乐?

除《福布斯》的年度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2006年年底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调查也显示,中国的纳税成本居世界第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5年的研究则认为,中国的整体税负水平与日本、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持平,但略低于美国、德国,远低于瑞典等高福利国家。

《福布斯》计算税负痛苦指数的方法,是根据各地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富人税率、销售税与增值税,及雇主和员工的社会保障贡献等六种税项的最高税率合计。《福布斯》也根据此项指数,判断一地政策是否有利吸引外来人才。因为《福布斯》是把这些项目的税率相加而得到一个总和,因此有许多经济专家称它的计算方法存在着不科学性。

客观讲,《福布斯》杂志的统计方法确实有着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地方,比如在个人收入项上,它采用了45%这个数值,实际上只有月收入超过10万以上的部分才会用此标准征收,对于大部分民部来说,20%的税率即已适用;在企业所得税项目上,25%的平均值却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差别。而“外界”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正反映出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较大。

事实上,中国之外也有许多国家也对《福布斯》这张榜单的排名方法提出了质疑。乃至有税务专家表示,《福布斯》税务排行榜的娱乐性强于科学性。

去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舒启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仍属较低水平。舒启明说,总体来看,不论是否包含社会保障税,中国宏观税负与国际水平相比都属于较低水平,不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大大低于大部分工业国家,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20%。工业化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比中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高出一倍多。发展中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也比中国2005年的宏观税负水平高出6至9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未扣减出口退税的税收收入为37636亿元,较2005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据此计算,中国2006年的宏观税负为18%,比2005年小涨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表示:“从税收占GDP的比重来看,中国宏观税负在发展中国家中算是偏低的。”

数量庞大的政府隐形收入

但中国的宏观税负正变得越来越高。中国税收增长速度已是连续十数年高于GDP增长速度,按此发展,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将会越来越重,“赶英超美”当是指日可待:1994年时中国税收收入仅为5125亿元,2007年已增长到49442亿元,1994年以来中国税收的年化增长率在12%左右,比GDP年9.7%的增长率高出近三成。换句话说,如果目前税收和GDP的增长速度保持不变的话,再过几年就不能再说中国宏观税负低了。

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中国除了税收以外,个人尤其是企业还必须被征收大量的“费”。税收进入国家或地方政府国库,而各种名目的收费,往往形成了收费部门的部门利益、地方政府的非税财政收入。有统计数据表明,尽管中国的税费比例已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在1:0.6左右。换句话说,企业在上交1元税收的同时,还会被征收0.6元的费用。对于企业而言,这些收费也是成本。如果把费用也计算进来,那中国的宏观税负至少应该上调50%左右,中国的宏观税负也就不能说低了。

据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的研究,2007年中国全部财政收入实际高达9万亿元,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36%。但现在政府实际公布出来的只有5万亿元。“这9万多亿花到哪儿了?干什么了?”周天勇问道。

税负使个体户每年递减87万户

由于税负太重,创业成本过高,中国的个体户经营难以为继,数量也在逐渐减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显示,过去5年,中国个体工商户注册户数由2571万户下降至2464万户,减少了107万户,年均降幅为0.8%。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创业艰难。

广东省有个体工商户253万户。粗略估算:按每户年缴费1000元计,广东年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超过25亿元。一位资深工商人士表示,越来越多的个体户抱怨,费用负担重,其中工商管理费更被认为不合理,早该取消。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或废止有关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法规、文件,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建议”。他们认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设立收取的理由、依据在时效上滞后,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今天早已不具备存在基础;用途上不透明,政府部门有占用之嫌;加剧了个体经营者的负担,有违各个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应尽快取消该项收费制度。

曾公开建议取消工商管理费的广州市人大代表谢汉才做过概算,仅广州个体户每年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等就达3亿元之多。工商管理部门有关人士透露,上述管理费很多被用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小金库”,有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现了“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的现象。

“目前,让‘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废而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常经费并没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而是对其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经费保障体制。”广东肇庆律师郭生平表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被纳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收入预算中,充当自身经费。所有工商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依赖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商小贩的收费来获取,“最弱势的市场主体养活了政府的综合监管执法部门”

两税合并未减少税收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定,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将从33%下降到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下降到20%,高新技术企业为15%。

财政部曾估算,两税合并之后将减少企业所得税约960亿元。此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也将带来数百亿元的税收减少。

而4月16日公布的今年一季度税收数据显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3814亿元,同比增长34.5%,增收978亿元,而去年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总额为2836亿元,增长25.8%。

此外,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去年同比增长了11倍的基础上,今年一季度继续同比增长接近4倍,达到597亿元,同比增长387.8%。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今年翘尾增收。去年全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收入为2005亿元。

主体税种中,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和营业税共完成7541亿元,同比增长25.2%,在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收政策调整及加强土地增值税 清算的带动下,其它地方各税共完成1017亿元,同比增长50.2%,增收340亿元。

为富人说话,为穷人谋福利

过高的税负和名目繁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使得中国的个体户和企业不堪重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两位政协委员大胆为富人说话,要求降低高收入人群的所得税。一位是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红力,他建议降低高端人才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以吸引高端人才和跨国公司将总部设立在中国。另一位是中国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她建议给月入10万元的富人降低个税,通过降税,吸引有钱人把生意留在中国。

两位委员的提议其实道出了很多中国新富有阶级的心声。中国个人每月收入若超过10万元,即以累进税率45%征税。10万元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现在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后加入外国投行,第一年的收入就有这数。可见所谓的富人,已经开始包括高级白领。

和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税制实行一刀切的政策,缺乏鼓励捐赠,育儿,赡养或进修等行为的退税和免税政策,这显得过于简单化。中国的实际税率在25%到35%,和许多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显然社会福利保障远不如它们。中国的特区香港则采取低税收的政策,它的最高税率不过18%左右。大量高薪人士尽管业务大部分在大陆,但宁愿选择住在生活成本更高的香港,平时做“空中飞人”,这是中国税收的损失。

路透社说,高收入阶层不愿意来国内常驻,他们也就不会把生意带进来,这对中国税收来说,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如果能够适当降低高收入人员的税负,有助于吸引国际人才来中国工作,并吸引跨国公司的亚太总部设立在中国内地,同时有利于减少合法的税收流失,反而会增加税收收入。


中国大陆税负痛苦指数的全球排名

年份

排名

指数

2005

2

160

2006

2

160

2007

3

152

2008

5

152

(来源:《福布斯》杂志)

2008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最高的10个国家和地区

排名

国家

指数

1

法国

166.8

2

荷兰

157.0

3

比利时

156.4

4

瑞典

153.4

5

中国大陆

152.0

6

奥地利

144.5

7

意大利

143.5

8

阿根廷

136.3

9

芬兰

134.9

10

匈牙利

129.0

(来源:《福布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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