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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刊] 杨彦明伏法 谜团带进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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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舟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4日 点击数:
 
 

“我有诚实的一面,也有顽固的一面,我不想给社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请相信我的出发点是善意的。

 

2009年12月8日上午,有“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在经历5年4轮的审理之后被执行死刑,至死他始终未吐露6500万元赃款的下落。

现年51岁的杨彦明原为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在他身上充满着矛盾。案发前他曾两次畏罪自杀,被判死刑后他一次次选择上诉,但却又拒不说出巨额赃款的去向。

在被执行死刑的当天上午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一双布鞋。他面带笑容,表情平静。法官问他:“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 后悔“自杀”,成为他的临终感悟。

杨彦明案之所以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缘于6500万元巨额赃款下落不明。杨彦明一不赌博,这和其律师“贪官的赃款下落不明大部分是赌输了”的经验大相径庭;二不挥霍,他的爱好只是喝两口白酒,吃碗面条。但是,6500万元赃款就是无影无踪,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据悉,在决定自杀前,杨彦明强行与级别比他高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检察机关查了杨彦明所有的亲属关系和银行交易记录,都没有发现线索;他前妻的银行账户上也只有几十万元存款,且资金来源基本都是工资收入;此外,也没有巨款流出海外的证据。

在2009年3月的最后一次庭审中,杨彦明曾承认赃款用于行贿了,他的律师也怀疑赃款的去向有可能是流入了贪官的腰包。但在过去5年的时间里,无论如何询问,杨彦明的回答始终都是“我记不清了”、“我不回答这个问题”。行贿说最终因为没有证据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有评论指出,杨彦明也许在权衡,如果揭发身处高位的受贿者,可能给自己的家人带来更大的威胁,继续守口如瓶反而可能获得相应的关照。也有网友怀疑,用时下的流行语说,杨彦明有可能是被“零口供”了,因为杨彦明一天不死,受贿者就一天睡不好觉。杨彦明的辩护律师也在法庭上说:“判他死刑,一点都不冤枉,这个案件不是一个冤假错案。但是,正确的判法不止这样一种。杨彦明一声枪响倒地之时,就是许多人高枕无忧睡大觉之日。”

 

曾是证券市场响当当的人物

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沈阳,父母在当地都是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家境不错。1975年高中毕业后,杨彦明响应国家号召到铁岭插队。两年后,不甘平凡的杨彦明在恢复高考后,于1978年4月考入沈阳农学院,1982年本科毕业后又成为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

1986年10月,杨彦明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一干就是20年。这20年间,他先后在不同的部门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金融经验,也体验到了早期中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和投机心理,而行业不规范的市场操作对他以后的出轨行为影响深远。

1998年6月,以农行为背景的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此时信托业可以从事证券业务,杨彦明受命担任长城信托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

由于信托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带来的种种混乱,2000年监管部门决定,信托业与证券业分离。5家中央级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业务组成银河证券公司。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人寿全资的华融信托、长城信托、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信达信托、人保信托等5家公司所属的证券业务部门及证券营业部合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银河证券。银河证券成立后,杨彦明继续担任这家营业部总经理,该营业部先后迁址、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

在担任营业部总经理之前,杨彦明曾被派往深圳从事证券工作,在几次较大的证券操作中,表现了出色的业务能力,是中国证券界赫赫有名的人物之一。

在手下人口中,杨彦明做事情绝不拖泥带水,“他从来不跟你商量,有事情就是命令你做”。在员工眼中,杨彦明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他不跟员工开玩笑,更不跟员工谈工作以外的问题。每次让员工做什么事情,都是三言两语通知好,一句废话都没有,更不会留下时间让你询问他。如果员工事情没办好,就会挨骂。

除了强硬的工作手腕,杨彦明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喝酒和下棋,而且酒量大得惊人,棋术也相当高明。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爱好,不嫖、不赌、不抽,即使喝酒也不是到一些大饭店要什么山珍海味,而是几个小菜便可下酒。

 

操盘跟庄遭遇滑铁卢

杨彦明一直对自己操作股票业务的能力深信不疑,所以他担任总经理之后,更对股票操作跃跃欲试。营业部有代客理财的业务职能,然而中国证券市场牛短熊长的特点,导致几乎所有的代客理财均亏损累累,这就使得一些进行代客理财的营业部埋藏着大量的资金黑洞。

据悉,杨彦明每次从营业部里提取现金,为谁运作,怎么运作,在哪里运作,他从不告诉单位里其他人。有一次一位部下询问运作的情况,杨彦明只有一句话:“不该问的你别问。”

按照常规,即使担任一把手的领导干部,贪污时也要采取一点隐蔽的手段。但杨彦明似乎没有任何忌讳,按照杨彦明在法庭上的供述,他总是让他手下的财务人员直接从营业部的账户上提取现金送到他的办公室,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他本人从不记账,也不给财务人员打收条,5年时间,最后累积起来的金额竟高达6500万元。

杨彦明“运作”的一个常见的手法是开设虚假账户进行股票操作,杨彦明在法庭上透露说:“营业部历史上大概购买过2000多个身份证。都是经集体讨论之后,最后由我作的决定。”

和杨彦明一同受审的营业部财务经理章蓉也供述,杨彦明指使她使用营业部管理的身份证,开设多个股票账户,搞委托理财和自营,每次杨彦明需要用钱时,他就打电话、当面说或写条子告诉章蓉到什么账户取多少钱。章蓉接到命令后就到资金柜台取款,然后将现金直接拎进办公室交给杨彦明。“我是不问他钱的去向的,他也不许我记账。”章蓉说,杨彦明拿钱的事情,只有她知道,但是她从来没有问过。因为她曾经问过,却被杨彦明呵斥了一顿,也曾偷偷记录过一年的资金提取账本,但后来被杨发现后销毁了。

那么,杨彦明前前后后从单位里拿出来这么多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呢?据杨彦明供述,2000年前后他曾让手下一个操盘手从营业部拿了一批股东卡,选择了其他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操作一批股票,动用了数千万元资金,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当时杨彦明得知有庄家要操作两支股票,他就想跟庄,但他担心在一个营业部做,数量太大会被庄家发现,所以就让手下的操盘手分开做。但是这次操作最终还是被庄家发现,他亏得血本无归。在这次操作中,杨彦明提取了大量现金,他对其助理说得最多的几个字是:“我要用钱。”

杨彦明始终没有向检察院和法院供述他贪污的6500万元的去向,能够供述的只有这次大动作的投资股票跟庄的惨败。

但参与调查的一位检察官说:“他一直在喊冤,说自己不是贪污,是投资失败。”可是,这些失败本来都可以用交割单据予以证实,但是杨彦明一直声称记不清投资失败了多少,又在离任前销毁了电脑记录,使这一事实无法得到准确认定。

 

自己买房租给自己

除贪污6500多万元之外,杨彦明还有另外一个罪名是挪用公款罪。

2000年7月,虎坊桥营业部准备搬迁,营业部的几位领导经过一番查看,最终相中了位于北京东北角的望京地区的一处房产,公司所有的中层干部经过实地考察后也同意租用望京的房子。但杨彦明却另有如意算盘,他想把望京的房子买下来。但杨彦明明白,用银河公司的名义来买房子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用营业部的名义买,因为从资金的角度看,营业部有客户托管的资金可以用,虽然按照规定客户资金是不能动用的。最后,杨彦明决定先注册一个公司,然后通过这个公司来运作房子的事情。

2000年8月,杨彦明将营业部的资金248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望京一商业用房,然后将房子再租给营业部。此后,杨彦明将营业部一次性支付的3年房租款中的1210万元,以及在此从营业部转出的公款1300万元,共计2510万元归还给营业部。至此,杨彦明挪用公款2480万元。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归还。

 

黑洞无法弥补  自杀以死谢罪

2003年年底,杨彦明调到中国银河证券总公司参加期货筹备工作。就在正式报到后不久,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的事情败露,而他犯罪暴露的起因则是他的自杀。

在杨彦明调到总公司之前,他手下的财务经理向他汇报,营业部的客户委托理财的损失已经达到7000万元以上,杨彦明听后禁不住大吃一惊,但他镇静地对财务经理说:“这件事处理不好要出问题的,如果出了问题,我来担责任。”

只有杨彦明自己知道,这个天大的资金黑洞是不可能填补好的。2004年2月,杨彦明在向他的继任总经理交接业务时,把佳杰堂公司的资料和购房的手续交给继任总经理,然后他把佳杰堂公司的所有账目全部用粉碎机销毁,之后,杨彦明又指使手下把营业部的电脑资料进行了删除。至此,杨彦明完成了销毁罪证的全过程。

销毁证据之后,杨彦明向妻子提出离婚,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令妻子大惑不解,妻子急忙询问原因,但杨彦明只有一句话:“我不想影响你和孩子,事情是我自己做的,我就要承担责任,你不要问为什么了,我不会告诉你的。”

独自搬离家门后,杨彦明居住在望京一处隐蔽的居所,根据他事后和律师的交谈,那几天,他想来想去觉得这几千万元的黑洞他无法解释清楚,活下去对单位和个人都没好处。他约见了营业部的两位副总经理,对他们说:“事情由我负责,你们好好工作吧。”

一审时任杨彦明辩护律师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望原和杨彦明接触后,立刻感觉杨是个“仗义的人”,能说出这种话来并不奇怪。

2004年4月,杨彦明被发现在其租住的狭小的房子里自杀。第一次,他先吃了一大瓶安眠药,结果没有死亡迹象,又喝了一瓶二锅头,最后一滴酒尽后,他打碎了玻璃杯,拿着碎片割开了自己的血管,但割了十几刀,晕乎乎地在床上躺了一天,没有死成。于是,他打开了厨房里的煤气,却引起了煤气爆炸,这次煤气爆炸烧伤了他的双手和面部,但仍然没有夺走他的生命。

当有关单位调查煤气爆炸的起因时,杨彦明畏罪自杀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此同时,银河证券也向警方报案。由此,杨彦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证券大案浮出水面。当年5月21日,警方就以涉嫌贪污罪对他开始侦查,正在住院的杨彦明杨彦明被强制拘留。

在2009年3月的最后一次庭审上,杨彦明说:“我有诚实的一面,也有顽固的一面,我不想给社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请相信我的出发点是善意的。”

据杨彦明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说,杨彦明曾经和他谈起过,睡着了叫小自在,死了叫大自在,而他把这些都看透了。“

 

两大谜团  其内心有多少秘密未说

案发前自杀,为何判死刑后又上诉?

杨彦明第一次受审时,胡子拉碴,老态龙钟。而据杨彦明的下属介绍,杨在位时仪表堂堂、年轻有为。一年之中形象判若两人,可见其案发前后内心的冲突和矛盾。而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杨彦明在案发前曾经以割腕和释放煤气并引燃的方式,两次自杀。可见当时其已经万念俱灰。但是当一审法院真的判处杨彦明死刑之后,其又一次次上诉,并聘请了京城最有名的律师之一的钱列阳帮助其免除一死。这究竟是为什么?

 

6500万元赃款流向了哪里?

据悉,杨彦明的父母已经去世,身为官员的妻子也已与他离婚,他的亲人似乎并没有需要他用生命换如此巨款来照顾。杨彦明在最后的庭审中曾经承认赃款用于行贿了,他的律师也怀疑赃款的去向最有可能是流入了贪官的腰包。那么是什么人能够促使杨彦明宁可自己一死也要为这些贪官守口如瓶呢?是出于某种义气?还是其与受贿者有某种密约?抑或是受到了受贿者的恐吓?现在这些谜团都跟着杨彦明一起带进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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